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研究
中央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补助。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粮食主产省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分别为每亩2400元、2200元;其他地区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分别为每亩2200元、2000元;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亩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作出差异化调整。中央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补助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2000元以上,同时取消地方对产粮大县的资金配套要求。2025年中央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8000亿元支持“两重”建设,重点支持基础研究能力提升、未来产业发展、东北等重点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改造及大中型引调水和大中型水库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等教育提质升级、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等方面任务。
中央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05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鼓励高标准农田经营主体自主推进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墒情虫情自动监测、智慧气象服务等信息化建设。
中央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7个区域。东北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以及内蒙古东部的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4盟(市),重点加快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加强田块整治和黑土地保护。黄淮海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5省(直辖市),重点着力提高灌溉保证率,完善现代化耕作条件。长江中下游区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6省(直辖市),重点突出田间设施现代化配套升级,开展旱、涝、渍综合治理。东南区包括浙江、福建、广东、海南4省,重点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逐步改善田块细碎化问题,增强农田防御暴雨能力。西南区包括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加强水平梯田改造建设,完善田间道路,补齐工程性缺水短板。西北区包括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省(自治区),以及内蒙古中西部8盟(市),重点加强田块整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破解“卡脖子”旱问题。青藏区包括西藏、青海2省(自治区),重点完善农田防护设施,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8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选定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实施。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耕地地力提升、盐碱地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2023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可以通过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折股量化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个人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承担相关任务或筹资投劳参与相关项目建设。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探索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投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建设。
“高标准农田+”成为未来发展趋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因地制宜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形成了“农地+供应链”“农地+产业导入”“农地+综合整治”“农地+线上业务”等模式,落地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性项目,其中,良种产业贷“1+M+N”模式-承贷主体为地方国有企业,企业利用农发行贷款将流转土地建成制种基地后,返租倒包给N个合作社或大户,根据M家龙头企业的订单需求开展规模化生产、加工、销售,最终通过“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形式实现制种产业链经济循环可持续。广西贵港探索“高标准农田+融资”“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高标准农田+产业”等模式,将公益性强但现金流弱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打捆打包,推出一批“高标准农田+”投融资创新项目,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打造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前景研究
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均投资额超千亿。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累计建成面积约占全国的七成。2024年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超过800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超过1000万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因此2025-2030年均建设高标准农田超过5000万亩,按3000元/亩投资测算,预计年均投资额超过1500亿元。
高标准农田项目数量与投资额稳定增长。根据剑鱼标讯统计,2024年全国高标准农田领域项目成交总数为25884个,同比增长34.27%,项目数量稳定增长。中标总金额1865亿元,同比增长62.27%,项目投资额稳定增长。1千万及以下项目数量占比超过75%,1亿元及以上项目数量占比不足1%,单项目规模体量相对较小。
建筑央企积极拓展高标准农田项目。通过公开资料收集2024年12月-2025年5月招标的部分亿元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来看(表1),项目招标人主要是区/县农业农村局/农牧局、农村经营指导与产业/农业发展/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发展平台公司等,项目投资额均不超过10亿元,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到位率极高,主要采用EPC+O、EPC、施工总承包+运营、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不高,竞争比较激烈,地方建筑企业中标相对较多,中国电建、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交建、中国建筑等央企大部分工程局均已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已中标少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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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建筑企业应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机遇,收集国家及重点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与重点项目清单,研究“高标准农田+”模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升运营管理能力,积极承接重点区域施工总包、EPC总承包、EPC+O大中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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